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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網站首頁>>行業聚焦防范非法集資宣傳——守住錢袋子 · 護好幸福家 |
來源:政務:天峨法院 作者: 發布時間:2023-6-21 8:38:00 |
6月是全國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月。為進一步提升社會公眾防范非法集資的意識和能力,厚植“全民防非、主動拒非”的良好社會氛圍。今天我們一起來學習防范非法集資知識,守住錢袋子、護好幸福家! 什么是非法集資? 根據《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非法集資是指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行為。非法集資的主要罪名有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企業債券罪。 非法集資有哪些手段? 1、許諾高額回報。不法分子為吸引群眾上當,編造“一夜成富翁”的虛假神話,許諾還本付多倍利息或給予高額回報。同時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在集資初期往往按時足額兌現承諾,待集資達到一定規模后,便秘密轉移資金或攜款潛逃,使集資參與人遭受經濟損失。 2、編造虛假項目。不法分子大多通過注冊貌似合法經營的公司或企業,打著響應國家產業政策、開展創業創新等幌子,編造虛假項目,騙取社會公眾信任。承諾高額固定收益,騙取社會公眾投資。 3、虛假宣傳造勢。不法分子在宣傳上一擲千金,聘請明星代言、站臺,在各大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發布廣告、雇人廣為散發宣傳單,制造虛假聲勢。 4、利用親情誘騙。有些非法集資參與人,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業績,利用親情關系,編造自己獲得高額回報的謊言,拉攏親朋、同學或鄰居加入,使參與人員迅速蔓延,集資規模不斷擴大。 非法集資的法律責任后果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積極退贓退賠,減少損害結果發生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對非法集資人,由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處集資金額20%以上1倍以下的罰款。非法集資人為單位的,還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責令停產停業,由有關機關依法吊銷許可證、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對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何防范非法集資? 四看:一看融資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業營業執照,還要看是否取得相關金融牌照或經金融管理部門批準。二看宣傳內容,看宣傳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擔保、無風險、高收益、穩賺不賠”等內容。三看經營模式,有沒有實體項目,項目真實性、資金的投向去向、獲取利潤的方式等。四看參與集資主體,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體。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該產品及市場行情。二思產品是否符合市場規律。三思自身經濟實力是否具備抗風險能力。 等一夜:遇到相關投資集資類宣傳,一定要避免頭腦發熱,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見,拖延一晚再決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勢宣傳、熟人介紹、專家推薦,不要被高利誘惑盲目投資。 |